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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小股東慘套!趙天麟:應立即約談、境管樂陞董事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09-0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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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破局一周,曾銘宗、趙天麟監督各主管機關幫股民求償、追究是否涉內線交易。(圖:立委曾銘宗臉書)

百尺竿頭收購樂陞 (3662-TW) 違約交割過了一個禮拜,股價從 70.2 元,掉到 46.2 元,小股東心急如焚,眼巴巴看著血汗錢蒸發,但是樂陞董事長許金龍滯留海外,獨董陳文茜以出國工作為由請辭。前金管會主委、現任立委曾銘宗今 (6) 日與樂陞收購自救會開協調會,做出 3 大結論,(1) 請金管會在一周內釐清中國信託銀行應負的相關責任。(2) 請投保中心在一周內提出民事追償告訴。(3) 請櫃買中心在一周內就本案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盡速查辦,此外立委趙天麟則再度跳出來,呼籲相關調查應朝經濟犯罪偵辦,並應立即約談並境管樂陞董座及相關獨立董事。

以下為立委趙天麟臉書上全文:


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交割迄今滿一星期,樂陞董座滯留海外、獨董以將出國工作為由請辭,投資人損失慘重。而經檢調與主管機關調查,「百尺竿頭」極可能係紙上公司、負責人樫埜由昭去向不明,加上樂陞於 3 月發行,由康和證券承銷的 3 檔可轉換公司債,其承購人可能是金主人頭,供不法放空套利之用等偵辦方向與發現,我們可以說,這應是嚴重的經濟犯罪。我呼籲,相關調查應朝經濟犯罪偵辦,並應立即約談並境管樂陞董座及相關獨立董事。

我要再次強調,這次史上首遭的案件,跨越新舊政府時期,凸顯不分政黨在投審會與金管會把關體制的缺乏與散漫。積極偵辦讓真相大白、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再改革填補現有投資審查與金融監理不足的漏洞,是新政府亡羊補牢與健全制度的責任。

我有以下提醒與建議:

1. 早在去年底與今年初,樫埜由昭與當時還是純台資公司的百尺竿頭,透過私募基金擁有樂陞高達 14% 的股權,早係最大股東;從樂陞公司發布的公開消息顯示,樂陞、樫埜由昭與百尺竿頭間,溝通良好,未存在任何競爭與衝突關係。而在 5 月 31 日百尺竿頭公司以「僑外資」之姿宣布欲收購樂陞的前一日,百尺竿頭才突然被來自維京群島的資金收購,負責人變為「日商」樫埜由昭,資本額、公司地址等所有一切通通照舊,故被檢調判斷可能是紙上公司。

特別的是,樫埜由昭從此在台灣人間蒸發,接替上場的陳文茜、尹啟銘與李永萍三位樂陞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議委員會」,做成了「本次公開收購條件上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以及「雙方相互理解,於下屆董事改選時,樂陞歡迎樫埜由昭先生旗下取得一席董事,參與公司治理」等決議與說明。說明中強調,此係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與樫埜由昭親自溝通後獲致的結論。因此,許金龍、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與樫埜由昭完全了解彼此的想法與作為,是本收購案有共識的共同當事人。

經由諸多事證,讓人合理懷疑,「樫埜由昭」、「百尺竿頭」可能只是人頭與紙上公司,而樂陞的主事者們,若不是嚴重失職或治理能力差勁,亦難脫是整起事件主導者之嫌。

2. 三位獨董日前發表聲明,表示係在 5 月才收到日商百尺竿頭欲收購樂陞的資訊,然而許金龍董事長在公開信中自曝於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期間,即「得知」(還是刻意計畫並放消息?)所謂的「日方」將收購樂陞的訊息。那就檢調目前鎖定由康和證券承銷購買公司債的涉嫌人頭與金主,有沒有與許金龍等經營階合意內線交易、放空、洗錢,更是本案至為關鍵的犯罪動機與突破點。所以,身為主管機關的金管會遲遲不約談樂陞董座及獨董釐清案情,讓許金龍滯留海外不歸、現在又可能讓相關獨董避走海外,調查之消極與自我設限令我訝異。我呼籲檢調應立即將上述人等予以境管,盡速保全證據、釐清責任。

3. 舊政府投審會與金管會未嚴謹把關,讓樂陞得以私募、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將高達 52 億資金錢進中國大陸未上市之「同步網路公司」;新政府亦未加以檢討,竟放行財務狀況極為不明的百尺竿頭收購樂陞,共同釀成今日的遺憾,經濟部與金管會亦應對外澄清與自我檢討。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以美國為例,聯邦法規規範公開收購(tender offer)一家公司 5% 以上股權時,就必須揭露收購方的資金來源和財務狀況;被收購的公司,必須明確說明對公開收購的看法,並做好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再加上課以收購方相關履約保證制度,方能避免犯罪行為再度發生。

此外金管會前主委曾銘宗,今 (6) 日傍晚和樂陞收購自救會開協調會,會中邀請樂陞收購自救會、金管會、投保中心、櫃買中心等單位,做出 3 大結論。(1) 請金管會在一周內釐清中國信託銀行應負的相關責任。(2) 請投保中心在一周內提出民事追償告訴。(3) 請櫃買中心在一周內就本案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盡速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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