幃翔精密:公告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提起訴訟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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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新北院霞民季105年度補字第2672號
4.事實發生日:105/09/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
之1第1項第2款規定,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提起民事解任訴訟。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處理並靜待司法審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處理並靜待司法審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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