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資源延遲非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和嘉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寄發之公告(「該公告」),有關(其中包括)本集團擬向潛在賣方或其控股股東收購其位於山西省內之焦煤礦全部或部分股權之一個非約束性諒解備忘錄。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由於政府對有關目標煤礦之整合工作還未完成,本公司與賣方同意延長收購有關焦煤礦的第一優先收購權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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