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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康富生技: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秦葦


董事:林庭安

董事:林清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

經理人之行為。

董事:林秦葦

兼任康富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兼任總經理

兼任靖紘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事:林庭安

兼任康富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兼任舒康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兼任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兼任台灣康醫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董事:林清榮

兼任台灣康醫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30-103/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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