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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

小人物叫停大工程 影響超越港珠澳大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5-03 12:34


全長50公里、預計造價700億元的港珠澳大橋,被一位家住香港東涌的66歲老太太,通過法律途徑擋住建設步伐。

日前,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環保署2009年完成的環保報告無效,這一判決導致定于今年內開工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延期開工。

早在2009年12月15日,珠澳口岸人工島填海工程開工儀式就在珠海舉行,港珠澳大橋正式動工。目前珠海方面的浮島大堤已浮出水面。而大橋香港段至今仍未有動靜。在香港的“慢動作”中,實則是嚴謹的征詢和審批程序在發揮作用。不過,朱綺華申訴一案也揭示了香港環評系統中的漏洞,這些漏洞已導致香港近年來的工程項目備受爭議。

小市民勝訴


66歲的朱綺華住在香港東涌的富東邨,位于香港新界大嶼山北部地區,是香港開發的第九個新市鎮,規劃中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從這里經過。

居民朱綺華自稱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病,擔心工程令空氣更加惡化,于是在2010年1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復核,要求推翻香港環保署在2009年10月通過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岸段以及香港接線段的兩份環評報告。

朱綺華一方指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中“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精神,報告應包括受影響地區在沒有工程下的獨立環境狀況數據,以此作為基線,跟有工程后的污染情況比較。

此外,申訴方還提出港珠澳大橋的環境評估沒有包括臭氧、二氧化硫及懸浮微粒的影響。“按照世界衛生組織要求,這些指標應該在考慮范圍內,環保署也有權力考慮這些指標。”朱綺華的律師黃鶴鳴說。

今年3月,司法復核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進行。4月18日,香港高院正式裁定香港環保署2009年完成的環保報告無效。

剛升任上訴庭法官的霍兆剛以原訟庭法官身分審理本案,他接納朱綺華的理據,指出環保署過去的做法是,只要工程帶來的污染仍未超出最高上限,就采取水桶一日未滿,一日仍可裝下更多污染物的態度來批出許可,這不符法例的精神。

霍兆剛強調,若環評要有意義,就要盡量減輕任何工程引起的環境影響,將排放空氣污染物減至最低。因此他認為,這兩項環評并不合乎要求,環保署署長無權通過并發出環境許可證,決定推翻其決定。“這并不代表有關工程不能通過環評,而是要進行恰當的環評后,判斷是否合格。”他說。

這一判決,可能會導致原定于今年內動工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延期開工。如果香港段出現延誤,將會造成港珠澳三地線路無法接駁,影響整體工程進度。由于利息、工期的支出增加,估計香港段的有關造價,會在原來約100億港元的造價基礎上增加5%。

檢討環評

黃鶴鳴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司法復核的目的不是要求大橋停建,但建橋的同時政府應該詳細進行環保評估。

“環評是香港一項重要的程序,行之有效很多年。我們不能因為工程的重大、造價高昂就將它廢除。”黃鶴鳴說。

根據1997年制定的香港《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在大型項目的開建前,公眾至少有兩次參與討論的機會。環保署署長批準了環評報告后,如果有居民認為規劃侵害了自己的利益,還可就個案提出起訴,由法院做出裁定。這就是朱綺華走的程序。

環評報告由開發單位根據“環評研究概要”以及評估技術規定編制。環境咨詢委員(環咨會)對環評報告提出意見后交予環保署署長。環咨會是環保署下轄委員會之一,是政府在環境保護及自然保育等事宜方面的主要咨詢組織。

黃鶴鳴表示:“這個案件揭示了一些漏洞,這些漏洞未必是法律或者官司能夠彌補的,需要政策層面上的調整。”

黃鶴鳴所指的政策層面,主要是指環保署及其環咨會作為咨詢組織本身就是政府部門,不具有獨立性,往往對政府工程從寬處理。

更受質疑的是環保署署長的官階變動。2007年5月3日,獲得連任的行政長官曾蔭權公布重組政府架構方案,并于7月1日起正式運作。作為本次重組中的一個細節,環境局常任秘書長兼任環保署署長。政府向立法會解說,因改組后的環境局兼管能源事務,故有必要將署長一職的官階調升。

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環境局常任秘書長兼任環境保護署署長,改變了過往專業職系員工擔任部門首長的狀況,令該位置只會由政務官出任。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對本報直言:“過去環評報告是給專業人士看的,署長作為專業把關人看環評報告并最終決定是否發許可證,這是合理的。2007年環保署署長職位升級后,變成政務官掌位。政務官受政治風險影響大,都是為政府決策說話。”“如果環評不能通過,大橋的建設就要延遲。署長能擔當得起嗎?”余若薇質疑。

黃鶴鳴表示,工程的倡議人可以是開發商也可以是政府。當政府作為倡議人的時候,由政府機構做環評意見及審批,政府難免于“既任球員又當裁判”的嫌疑。

影響未了

該案的判決為環評樹立了一個新原則,對香港未上馬工程有重要影響。

其中一例即是引起巨大爭議的焚化爐選址問題。

香港政府擬于屯門曾嘴建設焚燒發電廠,后因屯門居民強烈反對而增加離島石鼓洲選址。今年2月,環咨會未按慣例選出最佳地址,反而同時通過兩個焚化爐選址環評。該次環評被詬病為“標榜科學專業的環評一次徹底破產”。相關評論指出,石鼓洲有大量江豚出沒,也是白腹海雕的繁殖地,但環評報告卻以白腹海雕“機動性高”、“選址外也有其他相似的生境”等含糊措辭把生態問題帶過。

香港方面也有人擔心港珠澳大橋一案具體將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屯門區議員陳樹英在得知港珠澳大橋的判決后就擔心,環境評估的是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有可能導致這個地方環境越差就越容易通過評估。

她舉例:“比如一個地方本來的空氣質量是A,評估之后是D;而屯門的環境本來就是B,評估之后也是D,那么肯定會選屯門了。那就導致環境越差的地方越來越差。”

不過,像朱綺華一樣提請司法復核暫時未在屯門的打算當中。陳樹英表示,假如政府決定選址屯門,他們先將爭取在立法會上否決政府撥款。“支持屯門反對焚化爐的議員在立法會有多數席位,不太可能通過這個撥款。如果撥款通過了,我們再考慮進行司法復核。”陳樹英說。

離島區議員翁志明也表示,長洲居民大部分人反對于石鼓洲興建焚化爐,但暫未決定會否采取法律行動,因為牽涉龐大訴訟費用。

無論如何,正如一些專業人士所批評的,香港的環評有漏洞,導致一些問題最終要擺上立法會或法庭才能得以解決。

法庭裁決對申訴雙方來說成本都不低。政府在港珠澳大橋擱置問題上有兩條路可走,一是上訴,二是重新做環評。環咨會環評小組前主席吳祖南表示,對工程進度影響最小的是第二種方式,預料2至3個月可以完成,隨即便可向環保署申請許可證。若過程順利,最快可于半年內過關。

對于市民來說,申請申訴的風險也很大,陳樹英表示,即使申請法律援助也免不了經濟花費,她本人申請過一次,花了7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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