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通過公投自治條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送交議會審議,經大會充分討論後順利通過,市府未來面臨重大市政議題時,將可交付公民決議,落實市民直接民主,避免政治人物逕行決定,淪為黑箱作業。
市府民政局與催生這項條例的議員「郭國文」版本,經協調後提出十八項條文「綜合」版,日前在法規委員會審議時以三比二遭否決,但因五位議員中有三位要求保留發言權,因此,在今日大會三讀時交付討論,終於審議通過。
郭國文議員表示,公投自治條例攸關市民直接民主的權利,「民主」就是要容納多元的聲音,經由公開公正的方式交付表決,化解歧見。至於經費問題,郭國文表示,公投合併大選可以節省選舉經費,然而,地方性公投舉行期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因此,郭國文將請求立委協助,要求中央修法明列「地方性公投案得以與全國性或地方性選舉同日舉行」,以節省公投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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