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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信社改革是“合作制”還是“股份制”之爭有了結論;現有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要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農信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
“現在很多人對農村合作信用社有偏見。從去年到現在,我參與了20多家農信社的改革,現在回頭來看,沒有我們想的那么好,也沒有我們想的那么差。”一位致力于農信社改革的資深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昨日(8月2日),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對近年來農信社改革發展進行了介紹。目前,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55家、農村合作銀行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占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
是“合作制”還是“股份制”?
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農信社改革的爭論點。上述專家稱,在確定農信社改革時就提出了三條路子,一個是單一法人式,一個是股份制信用式,第三個是商業銀行。
姜麗明就在上述介紹中明確指出,有效推動單體機構改革,關鍵是要破除以“合作制”名義長期運行造成的體制機制障礙,消化長期累積的歷史包袱。“在前期艱難探索中,我們深刻認識到,受農村經濟制度、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農村信用社歷史發展路徑影響,農村信用社早已不是合作制。”
姜麗明稱,無論是要實現這類機構的重生再造,還是推進創新農村金融體系,都要求必須按照股份制原則重建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制度。為此,銀監會正式確立了農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方向,其重大意義在于澄清并認可了農村信用社不是合作制的歷史和現實,也為未來發展真正意義的農村合作制金融企業留下了空間。
上述專家稱,未來發展農村合作制金融企業,主要是讓對農村金融有興趣的企業、戰略投資者等,基于現代市場化的方式發起設立金融企業,服務農村金融,這樣就改變了像農信社這樣“拉郎配”的合作方式。
在繼續推進產權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方面,銀監會全面取消資格股,并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同時,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現有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這就意味著,農信社改革是‘合作制’還是‘股份制’之爭有了結論。”一位從事農業信貸相關部門人士告訴記者。
上述專家稱,農合行是介于農信社與農商行之間的機構,現在都要求改制為農商行,這樣就要求銀行要加強商業化運作。
5年時間完成農信社股改
姜麗明表示,自2003年以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到現在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農村信用社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改革發展逐漸步入“深水期”。
銀監會也明確提出了,從2011年開始,要通過5年左右時間的努力達到以下目標:即高風險機構全面處置,歷史虧損掛賬全面消化,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現代農村銀行制度基本建立,主要監管指標達到并持續符合審慎監管要求,農村金融服務功能與核心競爭力顯著提升。
根據銀監會提供的數據,目前全國除了已經組建完成的農商行以及農合行,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上述專家稱,5年完成信用社股改的目標是2010年8月份提出來的。
“僅僅達標的就有1400多家信用社,加上不達標的目前全國大概會有上萬家信用社需要改制。”上述專家表示,農信社以縣聯社為統一法人單位以后,還有很多郊區聯社、城市聯社,這些信用社達標起來比較困難。
退出機制與“小而不倒”
“如果5年之中,就河北省信用社改制完成,這將使得一大批機構脫胎換骨。”對于信用社改革的5年目標,該專家表示,做起來規模較大,但是農信社一旦改制成功,發展起來也較為迅速。
銀監會數據顯示,與改革前相比,農村信用社資產負債和存貸款規模均增加了5倍以上,2004年實現統算盈利后,連續7年利潤保持大幅增長。目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涉農貸款占全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三分之一以上,發放的農戶貸款占全國的78%。
不過,該專家也表示,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其困難也是顯而易見的。農信社要轉為農商行,首先在資本充足率上要不低于10%,撥備覆蓋率要不低于150%,資本盈利率不低于15%,資產盈利率不低于1.5%。
姜麗明表示,農村信用社承擔著支農服務主力軍重任,在部分農村地區是農民獲得金融服務的唯一渠道,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為此,必須構建系統性的外部監督管理體制,確保其“小而不倒”。
將農村信用社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已交由省級人民政府承擔,切實加強農村信用社金融監管,并鼓勵采取“用腳投票”方式制衡和影響管理層的經營決策行為等措施來搭建有效的監管制度。
“部分好的信用社先改,一些信用社逐步消化歷史遺留問題,剩下的通過兼并重組或者退出的方式淘汰。”該專家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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