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偶科技:更正公告本公司100年1月份自結損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2/11
2.公司名稱:奇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0年1月(獨立)自結損益表中之稅前淨利應為48,279仟元,於輸入時
誤植為51,070仟元。
本公司100年1月(合併)自結損益表中之稅前淨利應為47,558仟元,於輸入時
誤植為50,349仟元。
因修正上述金額,故100/2/10之重大訊息之合併每股稅前盈餘應為0.99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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