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邦授出認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7.06A條而作出。
利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布,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董事會議決根據本公司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采納之認股權計劃,向若干合資格人士授出4,260,000份認股權(「認股權」)以認購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股份」)之普通股共4,260,000股。有關所授出之認股權詳情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授出認股權的行使價 : 每股8.08港元
授出認股權數目 : 4,260,000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價 : 每股7.55港元
認股權的有效期 : 認股權分兩期行使,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就上述授出的認股權中,共2,000,000份認股權乃授予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兼營運總裁劉世榮先生(「劉先生」);而上述授出認股權予合資格人士(包括劉先生)已獲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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