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農業保險,有望走出試點推廣全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為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人身安全提供“保護傘”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及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即將走出局部省區的試點局面,進一步加速向全國范圍內推廣。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從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國范圍內普及和推廣一些真正契合農村、農民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并由此制定了“普及推廣既有試點產品、創新金融產品、創新服務方式”的“三步走”策略。
針對保險市場,《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重點開發和大力推廣適合農村與農民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涉農保險的覆蓋面,提高保險服務品質。由此,業內普遍認為,在新政策的引導下,以高風險、低購買力為明顯特征的農村地區,將進一步改變保險“洼地”的面貌。
為試點提供“基礎支持”
“保監會拓寬了農業保險的覆蓋范圍,積極增加涉農保險的品種,改進了保險配套服務,這些做法為加快推進試點提供了有力的基礎支持。”在“一行三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看來,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自2008年10月于中部六省、東北三省組織開展的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保險業作為農業農村發展及農村金融創新試點的風險保障工具,發揮了不可或缺的支持作用。
近年來,作為準公共品性質的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諸多省份正在試點針對特定種養業領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項目,中央及地方財政均給予一定比例的農戶保費補貼和企業經營管理費用補貼,以減輕農戶承保負擔,調動參與企業的承保熱情;除去農業保險以外,為農業服務業、農村、農民直接提供保險保障的涉農保險,同樣在財政補貼的政策引導下,取得了業務的快速發展。
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末,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達133.8億元,保險金額達3812億元,保費規模已達全球第二位;包括農房保險、農機保險等在內的涉農保險,實現保費收入達25.2億元,提供風險保障1.6萬億元,支付賠款已達16.4億元。
“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首先要大力推廣和普及在實踐中已經被證明‘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如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發展農村微型金融,全面提高這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覆蓋面、滿足率和服務效率。”“一行三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如是稱。
顯然,試點成功經驗的普及和推廣,將成為下一步農村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政策性農業保險及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同樣也不例外。農村金融綜合性改革方案,進一步增進了跨部門政策的協調與合作,在決策者們看來,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不僅存在迫切的需要,更具備了現實的基礎。
繼續落實“低保額、廣覆蓋”原則
“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中,保監會將繼續落實‘低保額、廣覆蓋’原則,積極推動農村保險供給主體和服務網絡發展完善,繼續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領域和試點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和農村小額貸款信用保證保險試點。”這是官方針對《指導意見》有關下一步農業保險產品及服務創新的指導思想。
2008年6月,保監會公布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首批選定山西等9個省(自治區)的縣域范圍開展農村地區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小額保險即以“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核保理賠簡單”為主要特征,用以緩解農村地區的保險供給不足問題。
根據農村小額保險的試點方案,試點地區銷售小額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在定價方面可根據市場狀況自行設定產品預定利率,但準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于3.5%,這是第二款納入“費率市場化”改革門檻的保險產品。
在業內看來,“低保額”的產品形態,依然符合目前農村地區的消費偏好和購買能力,在此基礎上,農村小額貸款信用保證保險將會加快推進試點,這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加強合作,支持拓寬農村貸款的抵押物范圍,增強農戶貸款信用,擴大農戶融資手段,如個人保單質押貸款等,促進完善涉農信貸風險的分散轉移機制。
根據官方透露的信息,下一步的改革舉措,除了既有試點經驗的普及和推廣,更需要針對農村發展新形勢,研發一些適合農村、農民實際需求的“純創新類金融產品”。在決策者看來,這些“純創新類金融產品”——以前沒有過,現實中存在著迫切需求,如探索開展涉農貸款保證保險、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貸款抵押擔保品范圍等。
與此同時,按照決策者的意見,下一步農村金融服務方式的創新,將體現在農村金融咨詢、代理保險銷售、涉農理財業務等尚未在農村市場嘗試的服務項目,這些金融服務手段的嘗試,同樣為保費支付、保單信息查詢、保險理財等新型服務領域提供有價值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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