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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深圳‘新國十條’執行細則”的帖子5月5日下午出現在深圳某知名房地產博客上,引起強烈關注,博主稱,深圳版“國十條”執行細則目前已是塵埃落定、只等正式頒布執行。深圳國土局回應稱“以官方消息為準”。
據每日經濟新聞5月6日報道,昨日(5月5日)下午,一則“深圳‘新國十條’執行細則”的帖子突然出現在深圳某知名房地產博客上,引起強烈關注。然而,僅僅存在數十分鐘之后便被刪除。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該博文已“無限接近”細則原文。不過,按照深圳市國土局方面的說法,仍然是“一切以官方發布為準”。
現身網絡 博文幾十分鐘后被刪
昨日下午,一則標題為《全城首發:深圳“新國十條”執行細則》的博客出現在深圳某知名房地產網站上,一石激起千層浪,該帖一經發布,立即引起巨大震動。
博文指出,據深圳權威部門消息,深圳版“國十條”執行細則早于“五一”黃金周之前商討擬訂完畢,目前已呈深圳政府上會審議。博主稱:深圳版“國十條”執行細則目前已是塵埃落定、只等正式頒布執行。
記者隨即撥通了博主電話,電話中,博主承認博客為其所寫。不過,對于“是如何取得細則內容”的疑問,他以“文章影響太大,晚些時候再說”為由婉拒。隨后,記者再查看該網站博客,顯示“文章已被刪除”,該博文前后共存在僅幾十分鐘。
《每日經濟新聞》調查得知,該博文作者為深圳知名網絡評論員,深圳某知名房地產企業品牌總監。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所述內容與坊間流傳基本一致,極有可能就是細則原文。此外,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也讓該博文內容的可信度進一步加深。
細則曝光 外地人納稅不足一年限購一套
上述博文透露,深圳版“國十條”共包含五方面內容。其中的細則規定,“境外人士和港澳臺居民,在本市限購一套自住或自用的商品房,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細則規定:“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總套數限為一套。”這也被業內人士解讀為細則最為核心之處。
避“春交會” 黃金周前神秘“爽約”
4月30日,《上海證券報》刊發一條《深圳樓市新政細則今日出臺》,引起軒然大波。但最終“細則”爽約。
知情人士透露,4月29日,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召集了開發商、中介、銀行、基金等單位,調研各方對新政看法,參會知情人士稱“當時在會場上確實曾表示會在次日公布。”
據透露,彼時,“細則”便已經成型。上述知情人士介紹,更早前的4月27日,深圳市政府就召開內部研討會議,會上已基本敲定細則。
不過,一直到昨日晚間記者發稿為止,細則尚未發布。
有業內人士分析,國家調控政策出臺,緊隨而來便是有著深圳房地產風向標之稱的春交會。如果深圳細則在春交會前出臺,對開發商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深圳方面延后發布,或許是迫于開發商的壓力。
同時,業內人士指出:“按照深圳房地產調控細則前后形勢來看,體現了深圳市政府極其不情愿的調控心態。中央決心的堅決和地方的拖沓態勢,在這一輪博弈中顯得非常明顯。”
限非本地居民 細則被指“避實就虛”
博客評論,“從實際的內容看,該細則并沒有如傳說中的那般殘酷”,比如“模糊問題按最嚴格上限執行”。
博文分析,“眾所周知,深圳是移民城市,‘非本地居民’約占七成以上,他們中的大部分一方面屬于潛在的剛需人群,另一方面也是屬于購買力較弱的非主流購房人群,細則限制了這部分人群。”
文章進一步指出,再看細則中對屬于本地居民(深戶居民)的限制幾乎沒有,而本地居民(深戶居民)恰恰一直是主流的購房群。
由此,深圳細則的避實就虛的調控心態似乎坦露無疑。因為從本輪“新國十條”政策看,主要的調控措施是抑制投機行為,而深圳卻拿購買力相對較弱而數量較多的那部分人“做文章”,太極之術顯然高明。
“一直在嚷嚷,卻總沒見這個靴子掉下來”,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昨天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他稱:“目前四處風傳,但是并未正式公布,細則中可能實行的‘一年納稅證明只能購一套房’的規定,因為深圳外來人員比較多,與中央相比實際上更加寬松。”
深圳市國土局相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尚未任何通知,對于細則會何時公布也無可奉告。內容方面沒有任何細則以及相關文件出臺,一切以官方發布的消息為準。”
(郭建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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