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分理處主任挪儲戶千萬存款,尚有230w未退還
鉅亨網新聞中心
原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密云縣支行一分理處主任張印平,看到開發商儲戶的銀行存款多,便悄悄將其賬戶內的資金轉走借給自己朋友,共挪用儲戶1107萬余元。昨天記者獲悉,張印平被密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39歲的張印平大學文化,先后擔任中國農業銀行密云縣支行太師屯分理處副主任、主任及水庫分理處主任。法院查明,從2001年9月到2005年1月,他利用職務之便,采用簽發空頭支票、故意“串戶”等手段,私自挪用該行多個客戶單位的存款賬戶資金共1107萬余元。挪用的資金都被張印平自己使用或借給朋友進行營利活動,目前尚有230萬余元未退還。
在張印平挪用的儲戶中,大部分是比較有錢的房地產公司,其中被挪用最多的是北京利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2年1月到7月,張印平使用偽造簽章的支票、簽發空頭支票、內部劃賬、替換支票、“串戶”等方式,私自挪用該公司銀行存款賬戶資金300萬元,給北京慧達工貿公司等單位或蔡某等個人使用。為了補上這筆虧空,他使用偽造簽章的轉賬支票,私自從北京市第二水利工程處的存款賬戶中挪出資金300萬元,轉給北京利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于填補先前挪用的漏洞。
當有儲戶發現賬戶內資金被挪用,張印平都解釋說是工作人員工作失誤弄錯了,或者“為了平衡銀行內部指標”,然后迅速使用其他賬戶的資金補上蒙混過關,一般儲戶看到賬戶內資金恢復,都沒有繼續追究。一位曾經接受過張印平幫助的某會議中心副總作證說,當時他的單位資金困難,領導要求大家通過個人關系借錢,他便找到以前的同事張印平借了300多萬元,轉到會議中心的關聯公司賬戶中。
2008年6月16日,密云縣支行紀委將張印平涉嫌挪用公款的線索舉報到檢方,第二天張印平被抓獲。
法院認為,張印平在擔任國有金融機構基層管理人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挪用國有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客戶資金用于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或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不歸還,并造成數額巨大的公款不能退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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