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04 10:26
財政部發通知,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通知執行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徵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此外,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份,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份,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等。(ta/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