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2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銀監會制定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7日公布施行。《辦法》要求,信托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凈資本不得低于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且不得低于凈資產的40%。
相關人士分析,《辦法》將信托公司的信托資產規模與凈資本掛鉤,通過凈資本來約束信托公司盲目擴張信托資產規模,以控制信托公司的杠桿率來防范系統性風險。
《辦法》指出,對信托公司實施凈資本管理的目的,是確保信托公司固有資產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御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信托公司應當根據不同資產的特點和風險狀況,按照一定的系數對資產項目進行風險調整。信托公司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監會報送季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如遇影響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特別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中國銀監會報告。
信托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的,銀監會將采取下列措施:要求信托公司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方案,明確整改期限;要求信托公司采取措施調整業務和資產結構或補充資本,提高凈資本水平;限制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增長速度。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托公司,銀監會可以進一步采取下列措施:限制分配紅利;限制信托公司開辦新業務;責令暫停部分或全部業務。
凈資本,是指根據信托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結構的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各固有資產項目、表外項目和其他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后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凈資本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各類資產的風險扣除項-或有負債的風險扣除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風險扣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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