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陸投控:代子公司大陸工程(股)公司公告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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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4/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洪義乾/總經理
(2)陳勇發/財務處主管兼任所轄財務部主管
(3)丁李衡/資源管理處主管
(4)黃健平/財務處會計部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洪義乾/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執行長
(2)陳勇發/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兼任所轄財務組主管
(3)丁李衡/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執行長室副總經理
(4)黃健平/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財務部會計組協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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