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撤銷對大陸太倉及成都設立公司乙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99/05/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98/11/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由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太倉及成都設立公司。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考量資金之靈活運用,經董事會決議,擬
向投審會撤銷該投資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公司並未實際取得及處分該投資
案,故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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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99/05/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98/11/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由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太倉及成都設立公司。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考量資金之靈活運用,經董事會決議,擬
向投審會撤銷該投資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公司並未實際取得及處分該投資
案,故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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