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馳: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票暨上市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99年0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99年08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024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經
濟部商業司99年08月13日經授商字第099011851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本公司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申請換發股票之計劃,經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99年08月20日臺證上字第0990024789號函准予備查,並洽台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10月20日上市掛牌買賣。
二、茲依規定將減少實收資本之相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記名普通股44,686,328股及
私募股份18,210,672股,合計普通股62,89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計新台幣628,970,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28,97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2,897,000股(含私
募股份3,734,090股)。
(三)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上市之股份35,523,418股及私募股份14,476,582股,
元。
(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比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每仟股減少205.0495254股,減資比率為20.50495254%,換發新股每仟股
794.9504746股。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市買賣日期:99年10月20日
(七)股票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八)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新股票訂於99年10月20日開始換發,換發方式如下: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
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
(1)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之。
(2)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轉讓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身份證影
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換發。
(3)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票。
(4)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5)股票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四、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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