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實景演出項目土地使用權遭調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蒼山洱海,電光火石,巧笑倩兮。
一名叫做滕瑩的22歲女孩站在數百畝的水面之上,背后有1800多噸鋼筋鑄成的彩虹橋。燈光一起一滅,正在講述一個名叫“望夫云”的千年神話傳說。
這個項目名為“希夷之大理”實景演出,是被大理州政府用來推動旅游產業升級的旗艦工程。根據《大理日報》披露的數據,該項目總投資2.5億,從導演陳凱歌到音樂總監久石讓等,制作班底力求一流。
而掌握的工商資料及多方采訪都指向,負責該演出項目的云南希夷之大理實景演出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實景演出公司”)至今尚未獲得土地使用權。目前距“希夷之大理”演出項目于2011年7月6日晚正式開演以來,已逾8個月。
當地國土部門也確認,“我們目前尚未收到來自實景演出公司的有關材料,因此并沒有向該公司頒發土地使用權證。”
此前,類似的實景演出項目曾在各景區開花,知名的如張藝謀的“印象麗江”、“印象西湖”、“印象劉三姐”等。有不同的聲音質疑過這些項目對景區的環境破壞,但土地問題極少被關注。
2011年10月,新華社刊發《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決定》,將文化產業提升到“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高度。同時,中央也三令五申,不得以“文化”名義進行圈地。
水庫之爭
在毗鄰洱海的大理鎮內,始建于上世紀50年代的北水庫占地400畝,其中水庫面積約200畝,其與相隔約500米的南水庫被當地人稱為“大理之眼”,承擔著附近農田的灌溉功能。
自2009年7月2日始,時任大理州委書記劉明出席了“希夷之大理”項目的奠基儀式,正式拉開了征用北水庫搭建該項目演出用地的序幕。
第一聲質疑來自水庫附近的村民。
當地部分村民曾在“希夷之大理”首演不久后,表示了對其影響灌溉的不滿,“不能隨便放水了,要先保證演出。只有水庫換水的時候才放水,其他時候我們只能靠山上流下來的水和抽水站的水。”
演出項目承制方將此地點選擇的責任歸為大理方面。百勝年代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樾向本報回應稱,“大理度假區旅游管委會(下簡稱 管委會 )推薦了當地幾個適合進行實景演出地點,最后認為北水庫較為合適。”
楊樾說,“這個水庫廢棄了很多年,已經變成了治安盲點,夜間經常發生治安案件。”經過實地考察后,陳凱歌導演也答應在北水庫搭建演出場地。
大理市水務局副局長楊藝芳也曾對媒體有過相關解釋,征用北水庫的原因在于其“灌溉功能已經減弱”。
事實上,大理鎮官方對南北水庫的開發利用,早在2000年左右即已啟動。官方出版的大理鎮年鑒顯示:早在2001年1月,大理鎮政府就已與一個名叫楊紹華的昆明私營業主簽訂了一份“60年不變”的南北水庫租賃開發合同,雙方約定未來將把南北水庫建設成集商貿、旅游、度假、珍稀動物養殖和水上游樂為一體的花園式度假村。
當時的年鑒記載,項目已經進入開工建設階段。然而此后由于種種原因,原本計劃中的花園式度假村極度縮水,北水庫實際僅被開發用來養魚。“最初我們看場地時,北水庫里還有魚,魚塘只占水庫一角,養殖戶對我們說,他一年靠養魚的毛利不到5萬”,楊樾稱。
楊樾透露,2009年百勝年代與大理旅游度假區管委會決定將策劃中的“希夷之大理”項目劇場設在北水庫后,施工方即已將水庫中的蓄水抽干。
此后,百勝年代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項目總制作單位的身份,與大理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簽署了項目承制合同。而百勝年代則在跟大理官方協商下,最終以甲方的身份與陳凱歌簽署總導演合同,約定陳凱歌一次性從百勝年代獲得勞務費用。
土地使用權仍未到位
根據分工,云南希夷之大理實景演出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希夷之大理”的日常管理和運營。更關鍵的是,這家公司將負責項目相關的約200畝土地的運作。
在項目尚未啟動之前,大理州整合州內一些較大的國企和單位,共同成立了大理州旅游產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集團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實景演出公司的成立日期為2009年8月26日,注冊資本金為5000萬元,由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額出資。而國企開發集團公司則于2008年10月8日掛牌成立,注冊資本達到1.8億元,是目前大理州實施旅游“二次創業”的主力。
“去年7月6日首演后,我們百勝年代的工作人員就逐漸將工作向實景演出公司的人交接,目前已經全部退出了,因此跟管委會的合同已經完成。” 楊樾說。
但和土地相關的程序卻遲遲沒有完成。本報掌握的實景演出公司向工商部門提供的2009年度年檢報告書第5頁顯示,該公司“正在建設的實景演出項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權”。
實際上該公司不僅在工程建設階段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在“希夷之大理”實景演出首演至今逾八個月,目前其仍未獲得土地使用權證。對此,實景演出公司法人代表楊超對本報記者稱,“土地使用權問題,政府已將相關資料報省級相關部門,相信年內會辦理完相關手續”。
據本報了解,大理市國土資源局旅游度假區分局應是對實景演出公司頒發土地使用權證的主管部門。該局土地利用科吳姓科長在接受本報采訪時也確認,“我們目前尚未收到來自實景演出公司的有關材料,因此并沒有向該公司頒發土地使用權證。”
大理市水利局也表示無法確認該水庫是否“正式報廢”。該局工程管理科一位官員向本報表示,從程序上來說,如果要將水庫的水利功能改造成商業演出用地等其他用途,那么首先就要先將該水庫進行降等或報廢。但他目前并不掌握北水庫是否已經被管理部門正式定為報廢。“大理市內此前也應該沒有變更小(二)型使用屬性的情況。”這位官員回憶。
其進一步表示,北水庫的規模僅屬于小(二)型,按照水庫容量標準分類是最小的一種,因此大理市水利局僅負責對該水庫進行技術業務指導,水庫的實際管轄權利,屬于大理鎮人民政府。
截至發稿時,云南省國土資源廳至今未向本報確認是否已經收到該公司遞交的材料。
略讓人驚訝的是,在調查過程中,大理州多家律所都不愿意承接查詢相關土地使用證和實景演出公司工商資料的業務,且并未透露具體原因。
“留宿一晚”的代價
事實上,如何留住前來大理的游客,一直是大理州政府頗為頭痛的問題。
大理州旅游產業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馬志榮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感慨,“在滇西旅游環線建設加速的大環境中,大理逐漸成為游客的一個 中轉站 ,走向邊緣化。”
馬志榮還透露,盡管最近幾年到大理旅游的年平均人數超過1000萬,但客人留駐時間、人均消費額等數據卻在走低。“每天下午時分,大批次的旅游大巴從大理啟程,奔赴麗江、迪慶等地。”
“2008年年中,大理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對我們說,他們困擾于大理變成了去麗江的中轉站,正在就考慮推出一個能把游客在大理留一個晚上的項目”,楊樾稱,“由于此前我們公司同對方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所以最終就由我們參與設計了這個項目。”
艷羨于張藝謀在麗江推出的“印象·麗江”實景演出項目的成功,管委會曾一度要求百勝年代聘請張藝謀作為大理的實景演出項目總導演,但最終因為張已與麗江方面簽署了排他性合同而告吹。
此后,百勝年代提供了一份包含歐美、港臺和國內頂級導演組成的候選名單,經過雙方認可后選定陳凱歌作為策劃中的實景演出項目總導演。“一方面陳導有云南情結,而之前他也跟我們公司有過合作關系”,楊樾稱。
自2009年7月“希夷之大理”劇場奠基至今,來自官方媒體的報道更顯示其被大理州政府寄予厚望:2010年3月,大理州委六屆第54次常委會專門研究了“希夷之大理”的運營方案,試圖將整個項目建成后將成為該州地標性建筑之一。
但“留宿一晚”代價巨大。
從2011年2月15日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局長楊光軍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報告中提到,“2010年大理州財政投入旅游重大項目建設扶持資金2000萬元”,支持的項目中就包括“希夷之大理”。
除此之外,2010年投入的“1200萬元旅游宣傳促銷費”和2011年“旅游服務業專項補助3000萬元”,也或與該項目有間接相關。
然而,自2011年7月6日首演以來,這個總共耗資約2.5億元的龐大實景演出項目,已經出現了門票銷售慘淡的局面。昆明《都市時報》今年1月曾報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內部工作人員說,從首演至今,《希夷之大理》只有第一個月處于盈利,其他月份都呈現不同程度的虧損。天氣轉冷以來,每天到場的觀眾人數“基本上不超過演員人數”——這意味著能容納5000名觀眾的劇場,超過九成的位子空著。
事實上,在首演逾一周后的那次大理州委常委擴大會議上,劉明用了“幾經曲折”這個詞,來形容“希夷之大理”項目從奠基開工到首演的歷程。
根據在大理州國資委官網上找到的表述,“由于受大理州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影響,(大理州國資委)累計虧損”,“全州5戶旅游與服務企業累計虧損1412萬元,同比增長32%”,“其中虧損情況明顯惡化的企業是大理省級旅游度假區開發總公司,主要原因是營業收入明顯下降。”
首演也許并不是“曲折”的句號。(21世紀經濟報道)
(程曦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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