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顏祥:已調降營所稅 未來對創新活動審核將更嚴謹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4月13日報導 府院黨高層定調,產創條例中營所稅降到17%,同時保留研究發展享有減稅優惠,以及聘用勞工補助,經濟部長施顏祥說,保留創新研發鼓勵更具有高度策略意義,既然已經調降營所稅,未來對創新活動審核將會更為嚴謹。
施顏祥解釋,台灣產業結構現階段必須做相當大幅度的調整,國內的經濟發展已經由生產帶動經濟起飛,轉向生產、服務並重,透過雙引擎模式,台灣經濟才能飛更高、更遠。
施顏祥說,針對生產、服務要一視同仁,全面降營所稅的輕稅簡政作法,可鼓勵產業在各自熟悉環境中競逐。他分析,台灣在各項評比中都被列為創新主導國家,是全球少數已經走向創新主導的國家,未來不可能不依賴創新,來引領帶動東亞區域經濟發展。
施顏祥強調,政府以租稅補助,鼓勵企業持續創新,讓社會生生不息,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輕稅簡政後,保留創新研發鼓勵更具有高度策略意義,既然已經調降營所稅,未來對創新活動審核將會更為嚴謹。
施顏祥解釋,產創中保留聘用勞工補助也可改善失業率,台灣超過77%民眾在中小企業服務,面對未來可能發生結構性失業的狀況,有必要透過中小企業補助,使得員工補助法制化,以產生穩定就業力量。
面對媒體質疑,經濟部原先提出產創版本中,第30條規定,「全球國際籍跨國企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企業營運總部,並對提升國家競爭力具有特殊卓越貢獻」者,除可享受從其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管理研發、權利金以及投資處分利益等所得免稅外,其餘所得還可以適用營所稅率15%。
外界質疑,第30條規定獨厚外資和特定企業,且無法確實吸引海外企業來台投資,最後廢除第30條。對照吳內閣強調,營所稅調降到17%,可望保持競爭力,吸引外資來台,如果15%都無法確實吸引,更何況是17%?
施顏祥表示,經濟部提出的產創版本中,第30條是功能性獎勵,對照營所稅全面調降到17%,會比限定只有少部分留在15%的條件更好。(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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