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爆紅酒商標大戰 Chateau或clos之爭 歐盟年底表決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法國和美國就美國葡萄酒也可使用「酒莊」(chateau) 或「酒園」(clos) 標籤的爭議,周二 (25日) 展開葡萄酒大戰,在歐盟會議上商討,法國小勝,延至年底表決。法國一向認為「酒莊」是法國葡萄酒的獨有商標,不容美國採用,既誤導消費者,也損害法國葡萄酒數百年信譽,但歐盟卻建議允許由不同產地葡萄混合釀造的美國葡萄酒也可標注「酒莊」,引起法國釀酒商強烈反對。
《星島日報》報導,這是歐盟農業政策改革會議的一部分,來自歐盟 27 個成員國的專家,在會議上投票表決是否容許美國紅酒使用「酒莊」或「酒園」標籤。
法國釀酒商表示,允許美國葡萄酒商在歐洲使用「酒莊」或「酒園」出售葡萄酒,對於法國傳統是沉重打擊,影響競爭優勢。
在法國,「酒莊」標籤受到嚴格控制,這是指葡萄酒且釀酒葡萄的採收和釀造,均來自同一莊園。可是,在美國並沒有相關規定,一家酒莊的釀酒葡萄即使來自其他不同地區的種植商,也可以自稱為「酒莊」。
波爾多葡萄酒聯合會 (FGVB) 會長戈阿泰說:「很明顯,我們波爾多釀酒商自 19 世紀中期以來一直使用 chateau 一詞,這已經成為我們的傳統,而不僅僅是一種行銷詞語。我們決定對歐盟的決議進行反擊。歐盟委員會應該保護其成員國的利益。」
他更擔心,美國葡萄酒採用「酒莊」商標,還有可能導致其他國家的葡萄酒在標籤上印上 chateau、cru、domaine 或 hospices 等詞,進一步混淆消費者。
勃艮第命名和種植者委員會發表聲明稱,「酒園」是勃艮第的標識和遺產,會被歐盟委員會的這項決議損害。
釀酒商 Dominique Haverlan 說:「他們企圖偷取我們的信譽,真正的 chateau 絕對不在美國。」
雖然歐洲經濟危機持續,但對美國葡萄酒商而言,歐盟市場是一塊「大肥肉」,因為全球葡萄酒中有 57% 是由歐盟 27 個成員國消耗掉。
去年,美國葡萄酒中有 34% 輸往歐盟成員國,相當於 4 億 7800 萬美元 (約 37 億港元) ;比較起來,輸往美國的歐盟成員國葡萄酒則相當於 22 億歐元 (約 221 億港元)。
法國波爾多地區葡萄酒去年的全球營業額為 42 億歐元 (約 421 億港元) ,提供職位 5 萬 5000 個;勃艮第地區葡萄酒為 10 億歐元 (約 100 億 4000 萬港元) ,提供 2 萬個職位。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提到葡萄酒,一般人都會想到法國波爾多,但其實美國加州的葡萄酒質素並不遜法國。今次圍繞「莊園」品牌之爭,其實只是兩地釀酒業針鋒相對的最新一章,要數美法葡萄酒恩怨,就要追溯到 1976 年的「巴黎品酒會」。
一位英國酒商當年為將加州酒引入法國,於是在巴黎舉辦蒙瓶試飲會,分別選來法國 4 個頂級酒莊和加州 6 個酒莊的紅酒和白酒,讓 11 名評判品評。無論主辦方、評判抑或媒體觀眾,最初都認為法國酒必勝無疑,但加州酒竟然在白酒和紅酒綜合評審中擊敗法國酒,結果震驚世界,更開展加州和法國酒在國際分庭抗禮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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