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十二五”期間應完善政府采購制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在我“十二五”規劃即將開啟之際,專家呼吁政府應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據新華社10月15日報道,在我國“十二五”規劃即將開啟之際,學術界呼吁政府應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并借鑒發達國家做法通過政府采購推進企業自主創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在15日舉行的第二屆公共采購論壇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表示,中國提出建立自主創新型國家是未來二十年保持經濟持續發展的核心戰略。中國應借鑒發達國家利用政府采購政策推進自主創新的普遍做法,借此扶持和推動本土企業的發展壯大。
我國自1996年開始政府采購試點工作以來,建立了初步適應我國政府采購的框架,在制度建設、規模數量、采購范圍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數據顯示,政府采購金額1998年為31.06億元,2009年國內政府采購達7,413.2億元,是1998年試點采購規模的238倍。
自1999年和2002年先后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來,政府采購范圍不斷擴大,由原來單純的貨物類采購擴大到工程和服務類采購。政府采購資金來源從最初的預算內安排的資金擴展到包括預算內、預算外、自籌資金在內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不過一些專家指出,由于我國政府采購仍處在起步階段,還存在很多問題亟待完善,如政府采購結構失衡現象沒有得到根本改變,政府采購法不健全,政府服務類采購范圍和規模仍然較小等。發達國家政府采購規模占GDP的比例通常為10%,而我國占比水平與國際相比有較大差別。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院長馬海濤建議,今后在完善采購改革的過程中,首先要注重政府采購的效率問題,提高行政效率、政策效率、節支效率、市場效率等。其次要理順政府采購管理體制,應允許存在多樣性。三是預算的編制和資金的撥付上仍不健全,應實現有機的協調,達到合力。
第二屆公共采購論壇15日—16日在北京召開,由中央財經大學和新疆財經大學聯合舉辦。來自全球的公共采購政策制定者、法律界專家以及從事公共采購實務工作的逾200名專家和官員出席會議,研討當前國內外公共采購改革與發展的新趨勢。
(雷東升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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