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搖號未中者需4月8日前辦理“確認延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7 16:51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間申請購車并經審核通過的個人編碼,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如果想繼續參加搖號需“確認延期”。
據新華社3月27日報道,根據北京市有關部門規定,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間申請購車并經審核通過的個人編碼,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有效期馬上就到了,網民關心,還沒“搖中”的怎么辦?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26日接受新華網《第一回應》欄目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上述期間申請個人購車指標未中簽者,如果想繼續參加搖號需要在4月8日前“確認延期”。
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間申請并經審核通過的個人編碼,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因此,計劃繼續參加搖號的個人需要在4月8日前登錄北京市緩解擁堵網站辦理“確認延期”。2012年4月25日公布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后有效期將自動延長3個月,即可再參加3次搖號。
該負責人提醒說,申請人也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各區(縣)政府對外辦公窗口辦理“確認延期”。未在編碼有效期內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根據修訂后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個人申請小客車編碼有效期為3個月,經搖號未中簽需要繼續參加搖號的申請人,應在期滿前及時辦理確認延期。2012年1月9日至2月8日期間申請的個人編碼,有效期截止到5月8日,其余依此類推。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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