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公告】2010年記賬式附息(二十一期)國債明起掛牌分銷
鉅亨網新聞中心
深交所周三公告稱,根據財政部財庫[2010]7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就承銷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分銷國債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記賬式附息(二十一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通過交易系統掛牌分銷,掛牌分銷期為2010年7月15日至19日,2010年7月21日起上市交易,交易方式為現券和回購。
二、本期國債期限1年,票面利率1.87%,2011年7月15日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三、本期國債在本所掛牌分銷時,由承銷機構自定價格進行分銷;投資者認購申報單位為10張或10張的整數倍(1張為面值100元)。
四、在分銷期內,承銷商通過本所交易系統掛牌銷售其所承銷的本期國債,其所承銷本期國債的證券簡稱由四個漢字組成︰如“招商證券”表示由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的本期國債,分銷證券代碼為“101650”,分銷結束後統一轉換成上市交易代碼“101021”。
五、在分銷期內,本所交易系統通過買賣盤揭示承銷商掛牌數量,行情成交量一欄實時顯示承銷商累計銷售數量。
六、在分銷期內,投資者申報買入本期國債時免繳佣金,本所亦不向證券經營機構收取購買國債的經手費。
七、投資者須用證券賬戶(含基金賬戶)申報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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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175,185,186,29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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