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碁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6億元
6.發行價格:每股價格暫訂為23元(依規定不得低於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平均股價之70%以上)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出10%,計2,0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80%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
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
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
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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