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 戲院外食限制多 北市將開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法規會近日調查發現,雖然日前取消了禁帶外食規定,但台北市仍有許多業者訂定了不合理的外食規範,有的甚至會販賣禁止攜入的食物;法規會表示,若業者不配合期限改善,將開罰150萬元新台幣。
雖然日前有規定電影院業者不能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但為了兼顧觀賞品質,可適度調整外食規範,如「濃郁」、「味道嗆辣」、「食用會發出聲音」或「高溫熱飲(湯)」等四類。
不過,有業者卻擴大解釋、大玩文字遊戲,禁止民眾攜帶某些外食;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舉例,有影城規定消費者不能帶炸熱狗、潛艇飽,自己卻在賣熱狗麵包,另外,就連可麗餅也不得攜入,但一般人認知,可麗餅並非味道濃郁、嗆辣,或會發出聲響的食物。
葉慶元表示,根據調查統計,北市共有17家電影業者限制帶外食,其禁帶項目從2項到43項不等,而國賓戲院及國賓影城,則被點名為對消費者最不友善的戲院,因為禁帶項目分別高達37、43項。
法規會將對不合理的電影業者提出勸導,若期限內尚未改善,將會開罰6到150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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