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股東09年度末期息企業所得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海石化宣布,向于2010年5月20日名列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末期股息時,須按10%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2009年度末期股息于2009年度周年大會獲批準,公司將予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后派發有關股息。
上海石化(00338)5月17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內地相關稅法,公司向于2010年5月20日名列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 H 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末期股息時,須按10%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就于今年5月20日名列公司 H 股股東名冊以非居民企業股東的 H 股股東而言,倘派發2009年度末期股息于2009年度周年大會獲批準,公司將予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后派發有關股息。
(石正堯 實習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