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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評論: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自主創新都是耍流氓

鉅亨網新聞中心


智慧財產權的力量有多大?就因為一個中國大陸地區的iPad商標,蘋果賠給了唯冠6000萬美元。一轉身,對三星的侵權起訴塵埃落定,蘋果又拿回了10.5億美元。

這些年來,在與一些手機企業高管交流的時候,在他們大呼“品自主創新,樹立民族品牌”的時候,我看他們手中像極了iPhone的手機,內裡幾可亂真的H TC經典界面,處處透露模仿與抄襲。筆者真的很想說這一句:“天天宣揚技術創新卻無視智慧財產權,趕緊把生意結了吧,免得害人害己。”


出於禮貌,每一次都忍住了。但仔細想想,開口也不過多此一舉。這些高管拿百萬年薪,掌管數十億、上百億的生意,怎麼可能不懂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只是在國內相對淡薄的專利環境和源源不斷的利益刺激下,他們覺得根本沒必要重視這個問題。

這種有恃無恐的心態,有跡可循。

多年前,諾基亞狀告國品牌天時達手機外形抄襲。最終,案件無疾而終,諾基亞維權未果,天時達反而頻頻見諸報端,火了一把。自此之後,諾基亞中國對一切仿冒自己手機的現象,都持沉默態度。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其他國際化品牌身上。七喜手機仿冒H TC外觀及界面,H TC沉默;大量國摺疊機模仿夏普手機,夏普沉默。中國儼然成為了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避風港”。

相反,國內企業就專利問題起訴國際化企業,倒是一打一個準。最經典的當屬優盤品牌朗科。2002年至2007年,朗科憑U SB介面設備專利先後起訴索尼、美國PN Y、台灣PQ I等,訴訟所獲賠償更成為公司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

綜觀兩種現象,其根源是國際化企業早已習慣在歐美殘酷的智慧財產權戰場中征伐。被別人“侵犯”了就出擊,輸了官司就賠錢。就像此次蘋果三星專利案,談不上誰輸誰贏。接下去雙方之間的生意還是照做。有專利糾紛,官司也還照打。但國際化企業到了中國後,發現這種經驗並不適用。久而久之像諾基亞一樣,發現挑起所謂侵權官司,除了勞自己的民傷自己的財之外,沒任何好處。

照這樣看,國內企業不把精力放在真正的技術研發和品創新上,一味靠打智慧財產權擦邊球來降低成本,搭“名牌”的順風車,會是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嗎?當然不會。

智慧財產權協議是W TO三大支柱之一,中國“入世”已超十年,進步是可見的。只是要做到事無巨細,仍需時間。但可以肯定的是,隨經濟發展和中國企業壯大,那些想正經做生意的人,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程度只會有增無減。

國內企業總說要做“百年老店”,強調要走國際化路線,要成為民族品牌的驕傲。這些光鮮的口號背後,到底是“以發展為目的”還是“以賺快錢為目的”,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程度便是最好的試金石。

小米科技董事長雷軍曾向筆者坦言,小米還要融更多的錢,因為小米要走出國門,而一走出去,進入智慧財產權重於一切的發達國家市場,必然會遭遇專利“狙擊”,到時候打官司要錢,買專利要錢,交授權費也要錢。H TC可謂是小米的“先驅”,已在專利官司的道路上走過一遭。H TC中國區總裁任偉光告訴筆者,專利不足確實吃虧,但熬過這道關就好了。

於是,結論一目了然,一切不以尊重智慧財產權為基礎的所謂“自主創新”,都是耍流氓。

南都經濟評論員: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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