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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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4/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鄭應娜副總經理
(2)謝長仲副總經理
(3)劉敏慧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本公司轉投資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鄭應娜副總經理、謝長仲副總經理、劉敏慧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鄭應娜副總經理: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新世紀東森通訊
(深圳)公司監察人、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
(2)謝長仲副總經理: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3)劉敏慧經理: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
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江蘇省上海市浦東新區港城路2222號。
(2)新世紀東森通訊(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南泰然九路
西喜年中心A座1920。
(3)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港城路2222號6幢(棟)303室
(4)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港城路2222號廠房1-302室
(5)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港城路2222號廠房1-3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1)提供海運、空運、陸運進出口貨物的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2)第三方物流及集裝箱經營業務。(3)手機、
化妝品及家用電器等貿易品之事業批發、佣金代理、進出口及其相關
配套服務。
(2)新世紀東森通訊(深圳)有限公司:從事電子產品、通訊產品及相關
配件的技術諮詢、批發、進出口、售後服務等
(3)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化妝品及化妝用具、珠寶首飾及其它飾品(鑽石除外)、
日用百貨,提供相關配套服務(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應按
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等。
(4)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家用電器、通訊產品及其配件、計算機週邊
設備、紡織品、辦公、珠寶首飾及其用具批發等
(5)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家用電器、通訊產品及其配件、計算機週邊
設備、紡織品、辦公、珠寶首飾及其用具批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五家公司皆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
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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