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公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分派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3)擬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17,719,068元。
(4)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7,087,628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盈餘轉增資配發之新股,俟經提99年股東常會決議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公開發行後,另訂配股基準日,並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
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新股92.31694股,其未滿壹股
者,按股票面額以現金分派之, 但股東得就其應分配之畸零股於配股基
準日後5日內請求合併為壹股發放股票,股東未予合併之畸零股統由
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照股票面額全數承購。
本次盈餘轉為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與原已經上市之股份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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