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登精密:代曾孫公司奇高(寧波)訊息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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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4/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CST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363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4081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25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334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業務往來,因營業而來之帳款,惟因授信期間較長而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93)基祕字第167號規定轉列。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85455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無,將積極催收帳款。
(2)日期:
無,將積極催收帳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53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營業而來之帳款轉列,待下次董事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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