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8/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6/09/20
3.變動原因:
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尚有新台幣16,000仟元
尚未執行完畢。因短期內尚未有購入機台的迫切需求,擬將該款項用以償
還銀行貸款,並將上開資金運用計畫申報結案。嗣後有實際資金需求再以
自有資金支應。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98/01/23經董事會決議計劃變更。
5.預計執行進度:100%
6.預計完成日期:董事會決議後執行。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節省利息支出。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原計劃之資本支出,因未能立即投產,故用以償還貸款,可立即降低負債
比率,並節省利息支出。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節省利息支出,可立即對股東權益產生正面的效益。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調整金額未達所募集資金總額百分之二十,無須辦理計畫變更。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計畫變更應注意事項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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