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超2萬億
鉅亨網新聞中心
金融界網站訊 23日據國家統計護報導,2013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以下簡稱文化產業)的主要指標進行了測算,2013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21351億元,與GDP的比值為3.63%。其中,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為20081億元,比上年增加2010億元,增長11.1%,比同期GDP現價增速高1個百分點。
按行業分,文化制造業增加值9166億元,占42.9%;文化批零業增加值2146億元,占10.1%;文化服務業增加值10039億元,占47.0%。
按活動性質分,“文化產品的生產”創造的增加值為12695億元,占59.5%;“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創造的增加值為8656億元,占40.5 %。
在文化產業增加值中,“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創造的增加值為3495億元,占16.4%。
附注:
1.指標解釋
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
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是指《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所規定的全部行業在報告期內生產創造的新增價值和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反映其生產過程中產出超過這一過程中間投入的價值。
2.測算標準和范圍
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新標準,文化及相關產業行業范圍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中的120個小類。
按行業類別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為文化制造業、文化批零業和文化服務業。按活動性質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為兩部分:一是“文化產品的生產”,指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制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二是“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指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制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制造和銷售)、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制造和銷售)。
2013年為普查年份,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測算范圍包括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所規定的全部行業中的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由於2012年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沒有包括個體經營戶,故2013年相關指標沒有增速。
3.測算方法及數據來源
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方案》,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采用收入法進行測算。本次測算依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有關資料進行。
4.數據修訂
本文中的GDP即國內生產總值,使用的是依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調整后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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