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美合併基準日推延至4月1日
鉅亨網林淑宜 綜合報導
新奇美合併日確定延後!由群創光電、奇美電子、統寶光電共構的新奇美公司,原定的合併基準日為今年3月1日,但因為海外合併程序仍處於進行階段且勢必延宕,為此,新奇美的合併基準日決定推延至4月1日。
目前,據《工商時報》報導,該合併案已取得相關主管機關的許可,國內合併程序已經完成,但尚待海外合併程序的處裡,仍有申請核准的流程在進行中。由於恐無法在3月1日前完成,新奇美決議將合併日延至今年4月1日,並對外發布3月19日為奇美電股票的最後買進日,而奇美電將於4月1日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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