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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涉洗錢 蔡友才、王起梆涉證交法限制出境、出海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09-10 09:04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金疑涉洗錢案,9 日北檢指揮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拿五張搜索票到蔡友才等人的住處辦公室 5 處進行搜索,並約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任秘書王起梆,檢方在晚間複訊後,依涉違證交法,分別諭令蔡友才以 300 萬元交保,王起梆 200 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9 日上午,由承辦此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周士榆帶隊,指揮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檢察事務官共 20 多人,搜索蔡友才等人台北市、新北市住處及辦公室等 5 處,共傳喚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總經理吳漢卿、前主任秘書王起梆等 5 人,蔡友才在晚間 7 時 45 分許抵達北檢接受複訊。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紐約分行因涉洗錢,起因於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去年初對兆豐紐約分行金檢,發現 2010 年起該行與巴拿馬分行部分帳戶,累計有約 115 億美元可疑金流,另有 A 帳戶匯款到已關閉的 B 帳戶被退回,甚至匯款帳戶與收款帳戶所有者相同等情形,但兆豐銀卻未依規定申報,NYDFS 因此於 2 月公布的金檢報告,將兆豐相關缺失列為第 3 級、屬危險評級,最終還認定兆豐對此事「不屑一顧」而予重罰。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將其指控在 2012 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 1.8 億美元(約新台幣 56.5 億元)。

不過 3 月底閃辭轉任鑒機資產董座的蔡友才(曾向鑒機請辭獲慰留),反駁外界質疑知情不報,堅稱「已盡善良管理人責任」,歡迎追查「看誰是禍首、該槍斃誰,早點查個水落石出!」日前應訊更辯稱公司分層管理,當時他擔任董事長,不可能管到這麼細的事。

但是檢方認為蔡友才涉案情節升高,專案小組昨 (9) 對蔡宅、蔡位於鑒機的辦公室等地,展開五路搜索,並將蔡友才及其心腹、鑒機執行長王起梆一併列被告,移由北檢複訊。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8 月 23 日首度傳喚蔡友才,訊後改列偵字案被告後請回,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與小三通,檢方於 8 月 29 日傳喚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蔡友才二度應訊,兩人隔離訊問,9 日 7 日蔡友才三度應訊。蔡友才、王起梆 2 人晚間移送北檢複訊,王起梆也列為被告,檢察官複訊後諭令 200 萬元交保候傳,稍後蔡友才以 300 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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