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裔:經董事會通過變更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資金籌集計畫及保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2 11:49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2
2.公司名稱: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經104/09/18董事會通過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資金籌集計畫
及保管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依98年1月22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71531號函規
定,將原載明可轉換公司債償還資金預計以營業活動產生之營運資金或借款額度彈性因
應償債來源變更為由營業活動或融資活動產生下之資金償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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