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虎科技:公告本公司10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6 17:45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6
2.公司名稱: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
辦理公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民國104年01月26日。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德分行(原股東及員工認購),
華南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公開申購)。
(3)委託存儲價款機構: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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