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香港檢測認證結果2011年起獲內地接納
鉅亨網新聞中心
自2011年1月起,經香港特區政府認可機構發出的檢測認證結果,會獲得內地接納,首階段將在部分加工產品上試行。
中新社援引新華社6月1日報道稱,香港檢測和認證局主席程伯中日前表示,特區政府已與內地達成共識,自2010年1月起,經特區政府認可機構發出的檢測認證結果,會獲得內地接納,首階段將在部分加工產品上試行。
程伯中5月31日出席業界會議時介紹,以往內地規定,若在規定的23項172種加工產品范圍內進入內地,須事先通過內地指定檢測機構的驗證。而近期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7突破了這一規定,經香港認可機構發出的檢測認證結果,可同時獲內地接納。
程伯中表示,目前全港共有160個檢測認證機構,但并不代表這些機構會自動成為補充協議7所指的“認可機構”。香港檢測和認證局會在2010年內確立“認可機構”資格的標準,并選定香港具優勢的檢測認證服務,但首批適用范圍仍需與內地協商。
(付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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