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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扁入監 編號1020

鉅亨網新聞中心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購地案及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遭判刑定讞。今天下午1點八分,陳水扁在警方重重戒護下,坐上囚車,離開台北看守所,前往台北監獄服刑。一點三十七分囚車抵達台北監獄。台北監獄外架起拒馬、蛇籠戒備,以防範相關滋擾事件。陳水扁開始過新生活,編號1020。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陳敏薰人事等案被控貪污等罪,2人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20年。最高法院11月間將龍潭案、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讞,扁、珍在龍潭案遭判刑11年,陳敏薰人事案遭判8年確定。


最高法院昨天將判決書及卷證送交最高檢察署,隨後移往高檢署,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連夜影印相關卷證後,今天中午簽發執行指揮書,並親自前往台北看守所處理發監程序;本案其餘被告的判決書及卷證影本同時送往台北地檢署。

檢方指出,除陳水扁由高檢署執行外,同案被告吳淑珍也由北檢執行。吳淑珍的戶籍在高雄市,北檢預計在整理案卷資料後,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

另外,北檢將委請高檢署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訂定扁、珍的合併執行刑度,並對2人執行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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