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征收漸行漸近 "空轉"將推廣至全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在政策變化“窗口期”針對高房價呼聲最響的便是物業稅,從接近國稅總局的權威渠道獲悉,2010年稅務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物業稅“空轉”將推廣至全國。
據中華工商時報1月5日報道,歲末年初,在政策變化“窗口期”針對高房價呼聲最響的是物業稅。物業稅被不少人視為平抑房價,抑制投資最有效的“殺手锏”。
開征物業稅增加了房產所有者的持有成本,在短期之內肯定會有平抑房價的作用。但稅務總局的有關人士認為,物業稅的開征事關所有有產者的利益,物業稅是根據房產持有者占有國家資源的多寡設立的稅種,而非市場調控的手段,將其作為短期調控的“殺手锏”認識上是不對的。
上證報記者4日從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權威渠道處了解到,2010年稅務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物業稅“空轉”工作在部分地區試點了6年多之后,將推廣至全國。專家指出,這一信息表明,物業稅開征步伐將大大加快了。
所謂物業稅的模擬“空轉”,是指雖然沒有實際征稅,但一切步驟與真實收稅流程相同,由財政部門、房產部門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共同參與,統計物業數量,并進行評估和稅收統計。
這是物業稅“空轉”試點工作進行6年多之后,稅務部門在物業稅開征方面邁出的一大步。除了“空轉”在全國推廣之外,專家認為,2010年部分城市試點開征物業稅的可能性很大。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劉桓指出,“2010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征物業稅的可能性還不大,但在局部地區試點對商業地產征收,還是很有可能的。”據了解,深圳市已經將開征物業稅寫進了《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據劉桓介紹,政府開征物業稅的設想是,第一步對商業地產征收物業稅,第二步是擴大到對住宅進行征稅,其中對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稅也有先后順序。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上個月也曾表示,經過6年多的模擬評稅試點實踐,按評估值征收物業稅從技術上看是可行的。據介紹,經過6年多的試點,財稅部門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房地產數據庫,開發了若干套評稅軟件,形成了專家支持隊伍,儲備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形成了“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的物業稅改革思路,取消了城市房地產稅,統一了內外資房產稅制度。
盡管技術上已經可以實現,但劉桓認為,開征物業稅,還需要解決一些難題,包括房產登記信息不完整、房產價值如何評估,以及與現有的稅費制度如何銜接等問題,具體到對住宅的征稅上,起征點如何設計也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
北大的兩位房地產法專家表示,住房者已經付出了70年的土地使用費,土地增值稅等多項稅收也已經被征收,政府將“土地財政”的錢收完了再從持有環節獲取收益是沒道理的。如按房產價值征稅,已經收過了。如按占有資源的多少征稅,官員的房子首先都很大,有些不止一倆套,另外,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單位集資房、商品房具體該怎么征收,不同地點、不同房齡如何估價、折舊,很多問題尚須解決。而要想在短時內把這些問題統統厘清很難。再有作為國家稅種,根據中國“立法法”的規定,涉及公民和法人基本民事義務的,須通過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決定。
從2003年5月開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分3批在北京、遼寧、江蘇、深圳、重慶、寧夏、福建、安徽、河南、大連等10個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的32個縣、市、區開展了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工作。“物業稅一旦開征,哪怕是試點開征,都將釋放一個信號,那就是國家要通過稅收調節房價,打擊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行為。”劉桓指出。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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