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光學詐騙案罪成 眼鏡大王重囚12年 多家銀行淪為苦主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等人造假帳詐騙,導致銀行及投資者損失逾 44 億元 (港元,下同) ,被指招攬親友詐騙的馬寶基審訊時否認參與其中,不過,法官直斥這昔日的「眼鏡大王」可恥自私,重判入獄 12 年。法官指此案乃商業罪最壞情況,要讓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知道,法庭絕不容忍他們違反公眾誠信,馬寶堅兒子馬烈堅判入獄 10 年,其餘 4 名被告判囚 4 個月至 9 年半。
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父子因詐騙罪被判刑, 24 家銀行損失達 20 餘億港元,淪為這椿詐騙案的苦主。
《星島日報》報導,高院法官賴磐德昨就泰興光學詐騙案判刑時慨歎,本案涉及上市公司詐騙,涉款以 10 億元計,持續且大規模地違反公眾誠信;案中被告掌舵上市公司,原本已享盡榮華富貴,卻出於貪婪仍去偷呃拐騙謀取私利,但同類情況在今日並非罕見。
法官指出,泰興集團原來一直依賴銀行信貸苟延殘喘,涉案串謀詐騙所得的銀行貸款達 6 億 9000 萬元, 2003 年年報當中,有 28% ,即 3 億 3700 萬元的營業額為假帳,但被告為泰興描繪一個財務穩健的幻象,至 2005 年銀行討債,泰興無法償還而爆煲,帶來的各方損失達 44 億 5000 萬元。
泰興光學創辦人兼主席馬寶基 (67歲) ,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成,但直至日前求情時,仍稱事發時已半退休,自己角色被動。法官賴磐德判刑時斥責馬寶基可恥自私,利用親友的忠心,招攬他們入局詐騙,最終令他們面對檢控,乃至其後眼見親友身陷險境,馬寶基本人也不肯承擔少許責任。
擔任泰興行政總裁的馬寶基兒子馬烈堅 (46歲) ,早前承認 4 項控罪,求情時稱是家中長輩指示他抬高股價。法官指馬烈堅完全知情,要承擔重大責任,判他入獄 10 年。
導演張堅庭昨亦現身法庭。他透露自己與馬烈堅份屬教友,相識近 7 年。他認為馬烈堅為人正直,相信對方已知錯。
事發時出任泰興司庫的女被告林玉樺 (55歲) ,為馬寶堅的姨仔,早前承認全部六項控罪,法官接納沒有證據顯示她有金錢得益,但強調她或希望保住一家原本不應繼續生存的公司,從而保住工作,判她入獄 9 年半。
至於負責準備假發票的文員林俊威 (29歲) 、開戶口洗黑錢的馬烈堅友人黃家浩 (47歲) ,以及喬裝海外公司老闆的泰興舊員工柯德炎 (62歲) ,則分別被判入獄 4 個月至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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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眾被告 2003 年期間在美加成立了 4 家空殼公司,訛稱與泰興有業務交易,並在公司 2003 年年報上誇大營業額,並於 2004-2005 年間向銀行騙取信貸。
本案案情複雜,有別平常地共選了 9 名陪審員,原本審期訂為 100 天,後因被告認罪及同意案情,審訊期縮短至 30 多天。此外,本案牽涉大量文件證供,據知單是影印費開支已逾 30 萬元。
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父子因詐騙罪被判刑, 24 家銀行損失達 20 餘億港元,淪為這椿詐騙案的苦主。
新浪網報導,控方指出,馬寶基父子與其他被告於 2004 年 3 月 17 日至 2005 年 5 月 3 日期間,共同串謀詐騙了 24 間銀行的貸款,包括匯豐 (0005-HK) 、恆生 (0011-HK) 、渣打 (2888-HK) 和東亞 (0023-HK) 等在內的多家國際知名銀行都名列苦主名單之中。
控方昨日還指出,案中多名被告共涉嫌欺詐的金額為 18 億港元,但事件使泰興光學財務陷入困境,並最終退市。最新的數據顯示,在本案中的多家受騙銀行蒙受損失高達 20 多億港元,而投資者的損失達接近 17.5 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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