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欣厚:本公司99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0-08 20:42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自資本公積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9,358,5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935,85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二、前項增資發行新股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將另行公告上興櫃買賣日期。
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公司名稱:欣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電腦及週邊設備業其他電子業。
(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262,390,010元,分為26,239,00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辦事處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70-1號10樓之1 。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至101年12月4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01,748,510元,分為30,174,85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新臺幣39,358,500元,發行新股3,935,85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
2.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四、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11月1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99年10月28日起至99年11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9年10月27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
五、增資股票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辦理,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六、茲將本公司最近二年度(97年至98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筱姿、吳郁隆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刊載於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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