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金控顧問攝政!金管會擬設「辜仲瑩條款」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開發金(2883-TW)總經理辜仲瑩去(2009)年遭金管會解職後,隨即被開發金聘為「無給職顧問」,不久後辜仲瑩接受外媒專訪大談營運政策,監察院批,金控公司規避主管機關處分的方法很多,許多防弊措施形同虛設,因此,金管會表示,將把「顧問、榮譽董事」等職位納入監理規範,外界視此為「辜仲瑩條款」。
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於去年5月1日遭金管會解職後,不久被開發金聘為無給職顧問,並於同年6月2日接受道瓊社專訪,大談開發金旗下證券公司可望在3年內「四合一」(即大華證券、金鼎證券、凱基證券及台證證券),引發外界解讀辜仲瑩代表公司發表營運政策,並質疑他於開發金仍具決策權。
監察院因此批金管會,表示金控公司規避主管機關處分的方法很多,許多防弊措施形同虛設,主管機關應該主動檢討法令。
金管會主秘蕭長瑞表示,非公司負責人就不該替公司做決策,名符其實的負責人制度本來就該存在,因此該會將著手研議將「顧問、榮譽董事」等職位納入監理規範。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