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謀法理占有釣魚島枉費心機 兩岸共謀化解之道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大公報》9月11日文章,原題:日謀法理占有釣魚島枉費心機日本政府堅持買島,侵犯中國釣魚島主權。而在上個月日本眾院針對香港保釣人士登上沖繩縣尖閣諸島(即我釣魚島)一事通過了抗議決議。日本首相野田佳彥不久前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再度表示,日本對于尖閣諸島是實行有效支配(有效統治)。而在此之前,日本政府對于尖閣諸島的管理問題,一直使用實效支配(實效統治)一詞。
對于日本政府改詞的原因,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解釋說,使用實效支配一詞,容易讓外界聯想到存在領土糾紛,而改用有效支配,顯示尖閣諸島是日本固有領土,日本政府在進行有效的統治。
支援民間宣示主權
就此次日本政府將實效統治改名為有效統治事件而論,其目的無疑是要將實際控制轉化為法理占有。這一事態的嚴重性表明,日本政府根本無視中國政府及全球華人的強烈抗議,不顧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理,仍然堅持強權即公理的軍國主義立場,將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占為己有。對此,吁請中國政府采取強硬有效的措施阻止日本的侵占行為,循外交途徑收回釣魚臺列嶼的管轄權。筆者再次提出如下建議:
釣魚島最早是由中國人發現、命名使用的,據史籍記載,自從一四○三年至一九六九年這五六百年間,中國人自由來往釣魚島,視為家常便飯,并且留下大量文字記錄。近四十年來,日本由美國托管當局手中接管琉球群島后,突然宣布釣魚島為其治下領土,不許中國人自由往來釣魚島,甚至悍然出動軍艦巡邏船撞擊中國船只,驅趕甚至逮捕中國漁民和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的中國保釣人士,剝奪了中國人五六百年來自由往來釣魚島的權利。這不但違反國際法理,并且也違背人類公理。日本政府的這種行為,既是對中國人人格的侮辱,也是對中國國格的踐踏。故此,兩岸中國人要一致對日,政府要積極支援和保護民間保釣人士到釣魚島宣示主權,恢復中國人五六百年間往來釣魚島的自由,禁止日本海上自衛隊在釣魚島及其周圍十二浬范圍內的活動。這是完全符合國際法的正當要求。因為按照國際法規定,承認最初發現、命名和使用海上無人島的人士擁有該島的權利,中國人到釣魚島宣示主權,實際上即是行使其固有的原始權利。
積極開采天然資源
釣魚島列嶼位處東中國海大陸架邊緣,為中國東海中部隆起地帶,從地質構造體系來看,屬于晚近新華夏系,是中國大陸地塊向南伸延的部分,中國對該列嶼無疑擁有領土主權。積極開采釣魚臺列嶼天然資源,屬于中國行使主權范圍。又據美國總統杜魯門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發表的有關大陸架的一項聲明指出:美國政府認為大陸架之底土及海床所有天然資源,由土地連接國家行使管轄權,是合理及公正的。據此,中國政府對于位處中國海大陸架上的釣魚島列嶼行使管轄權是合理及公正的。美國當局應遵守杜魯門的聲明,尊重中國政府在釣魚島列嶼的合法權利。另外,聯合國于一九五八年簽訂了《大陸架公約》,其中第二條規定:海岸國有行使發掘大陸架,與利用其天然資源之主權權利。一九八二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該《大陸架公約》全文收錄,成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和遵守的國際公法。釣魚島列嶼位于中國海大陸架上,中國作為海岸國,毫無疑問擁有釣魚島列嶼天然資源的主權權利。兩岸中國人應積極合作,共同對日,充分開采釣魚島列嶼天然資源,行使國際法規定的這項主權權利。因此,我們再次吁請政府采取強力有效的措施,收回釣魚島列嶼的管轄權。這樣,中國人在釣魚島列嶼開采其天然資源的合法權利才能得到保障。
兩岸共謀化解之道
在釣魚島領土主權問題上,兩岸都必須放棄所持的政治歧見,采取統一的口徑,即形成一個共同的認識,釣魚島列嶼是中國固有的領土,在領土主權問題上,中日之間沒有商量的余地。同時就釣魚島列嶼的歷史和法理歸屬,兩岸必須有一致的說法,以免給日本方面有可乘之機。在領土主權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兩岸切忌各說各話,自把自為,應從各個方面加強合作。積極運用調查研究獲得的歷史文獻、地理及地質構造的實據和國際法理,循外交途徑與日本政府談判,然后交國際法庭仲裁,使釣魚島列嶼領土主權紛爭獲得最終的司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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