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澄清媒體報導「華航員工抗爭年終獎金發放及超時工作受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02 12:23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31
2.發生緣由:蘋果日報1/31日A4版報導「華航員工抗爭年終獎金發放及超時工作受罰」
3.處理過程:
有關2015年春節獎金及激勵金案,悉依公司治理程式,經公司與企業工會充分協商
後定案。本公司已積極就抗爭之員工及全公司員工持續宣導溝通。
4.預計可能損失:
(1)截至本訊息發布時間止,僅獲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罰鍰45萬元裁處書。
(2)皆未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特此澄清。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配合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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