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潼金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7.10條而作出。
大唐潼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收到一份由Golden Garden Management Limited(「原訴人」)為原告對本公司發出的傳票(「傳票」)。據此,原訴人就有關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向原認人發行的一批承兌票據向本公司追討合共4,561,499港元之索償(「索償」)。本公司由傳票中得悉李盛良先生,本公司之前任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為原訴人之董事。
本公司正尋求法律顧問之意見,并會在適當的時候就有關索償事宜有任何重大發展通知股東及潛在投資者。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