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超:更正本公司99年6月關係人交易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8/04
2.公司名稱:捷超通訊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99年6月關係人交易有關應付款金額誤植為0元,應更正如下:
本月應付款增減金額:Transward為-31,425仟元;訊舟為2,328仟元;合計為-29,097仟元
本年累計應付款金額:Transward為2,173仟元;訊舟為19,361仟元;合計為21,534仟元
占本年累計該科目百分比:Transward為4.16%;訊舟為37.08%;合計為41.24%
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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