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應銷毀硬碟 流入二手市場 遭金管會罰2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今(31)日表示,兆豐金(2886-TW)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應銷毀之電腦硬碟流入二手市場,有未建立及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依據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第129條第7款規定,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應銷毀之電腦硬碟流入二手市場,該行對電腦設備之汰換,未確實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且對於電腦設備交付外部廠商銷毀,未建立妥適之資訊安全控管程序,有未建立及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因此,依法核處該行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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