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12/222.公司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於99.12.22董事會通過與中國銀行業務合作案,雙方在符合主管機關規範下,在聯合授信案、應收帳款收買、人員培訓等方面進行合作,並就風險管理等方面經驗進行交流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俟本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再與中國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