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與同仁堂集團續簽倉庫租賃合同
鉅亨網新聞中心
同仁堂與同仁堂集團續簽倉庫租賃合同,以保證公司正常的藥品生產經營。此外,公司擬申請不超過5億元綜合授信。
同仁堂(600085)3月23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與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簽署《倉庫租賃合同》,該合同現已到期。由于公司將繼續租賃集團公司的藥品專用倉庫,因此與同仁堂集團續簽《倉庫租賃合同》,以保證公司正常的藥品生產經營。
公司在以往年度租用同仁堂集團倉庫租賃費用為每平方米每月21元,如果今后市場發生變化,雙方對上述倉庫租賃費用的計算方法重新調整時,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但年增減幅度不應超過上年度的10%。公司按實際租用面積乘以每平方米每月租賃費用計算月租賃費,每季度支付。該合同的有效期為三年。在合同期內公司每年支付同仁堂集團的倉庫租賃費用不得超過3,000萬元。
公告顯示,同仁堂集團擁有面積較大的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倉庫群,該倉庫群符合《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同時也符合GSP認證標準及公司藥品儲存要求。
此外,公司決定向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總規模不超過5億元,期限為1年。
(宋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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