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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政府漠視 民俗療法正名路難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高堂堯、郭書宏專題報導】

目前無論對於芳香療法或脊骨整治,國內衛生單位都歸類為「民俗療法」,不得宣稱具有任何療效;這不但造成芳療師和整脊醫師專業上的矛盾和窒礙,民眾本來就模糊的認知,也因而更加不清楚。「芳香療法」的功效近來漸受各界矚目,但幾年前國內曾發生消費者使用薰香精油產品不幸發生氣爆,造成多人受傷的慘劇,衛生署即嚴禁業者強調精油「療效」,若廣告宣稱或標示精油產品涉及醫療效能,將以違反藥事法第六十九條,處以六至三十萬元的罰鍰,更別說是核發芳療相關證照。


如此一來,讓相關人士只能自力救濟博得民眾信賴,如參與目前全球具公信力的國際芳療證照體系,台北護理學院助理教授卓芷聿表示,像NAHA是美國芳香療法證照,IFA是英國成立的國際芳療證照,在英國、澳洲等國家都有分會,AAA則是澳洲芳療證照,CFA是加拿大芳香療法的認證,FORUM ENSSENZIA是德國芳香療法證照,需到德國就讀,不易取得。

「考取國外證照來充實芳療專業,可說是迫於無奈的作法。」卓芷聿指出,紮實的芳療訓練不僅是按摩與薰香等簡單的操作技術,而是以心理諮商、藥學知識、解剖學、生物學等課程為基礎,透過有系統的醫療基礎訓練,才能成就專業的芳療知識與技能。學習芳療的民眾莫不以上述幾個協會為依歸,而這些證照亦可提供民眾評判芳療師的標準之一。相較於芳療師尚有國際機構的認證,整脊醫師更顯邊緣化,衛生署醫事法規科明白表示並不支持另立新的《脊醫師法》,在其認定中,整脊醫師與物理治療師一樣同屬「技術士」,只能輔助正規的中、西醫師,按照「醫囑」進行整脊工作,私自進行並宣稱具有療效者,仍屬違法行為。

醫事法規科指出,由於國內醫學體系本就有脊骨整治的相關學系和課程訓練,如西醫的骨科、復健科,中醫的傷科推拿等,都已建置縝密的「教、考、用」流程系統。根據民國九十六年立法公聽會的結果,教育部建議,應由國內現有中西醫學中的相關脊骨整治領域做加強即可,「不會因為國外新開闢了任何醫學旁支,台灣就立刻盲從跟進,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排擠。」顯然,在政府和學界的漠視之下,專門的芳療師和整脊醫師距離真正被台灣社會接納,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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